随着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,香港和内地的往来交流越来越深入,大量香港公司到内地投资。如果您的香港公司需要投资内地,或成立外资公司,香港公司文件需经过公证后才能拿回内地使用。
香港公司文件需经过司法部委派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完,再经由“中法”转递后,才能合法地被内地工商部门使用。
香港公司文件的公证主要分两种类型,一类是“公司资料(状况)证明”,一类是“公司董事决议证明”。需要办理哪类公证,视乎文件使用地工商或其他部门要求而定。我司提供在线免费咨询服务。
公司资料(状况)证明是中国委托公证人对香港公司资料进行公证,分为全套公证及半套公证。
主要公证的文件有:
公司注册证书CI
商业登记证BR
法团成立表格NNC1
最新周年申报表NAR1
公司章程MA
具体附件内容视乎使用部门的要求。
公证须知
如需咨询中国委托公证,请告知香港公司名称,公证书用途及使用地(具体省市使用机构)
扫一扫关注公众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