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居民在内地有亲友去世并留有遗产,该香港居民拥有遗产的合法继承权的话,其若有意愿继承或放弃继承,当地公证处都需要一份经中国委托公证的声明书,才会出具相关证明。
这份声明书如何办理?因香港的文件无法直接在内地使用,所以需要委托我们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办理。继承人还需要亲身到我们律师楼声明签字,这样公证人才能保证签字的真实性。
中国委托公证办理流程如下:
1. 和易证达签署协议并支付费用
2. 提供所需资料及文件用途和使用地(具体省市、机构)
3. 易证达初步核查公证文件,公证人出具文书草稿
4. 确认草稿无误后,确认面签时间
5. 声明人带同资料原件到易证达律师楼面签
6. 易证达递交至“中国法律服务有限公司”加盖转递专用章
7. 易证达取回文件,专人核查后寄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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